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一下中医体质辨识,但是在工作的过程总往往觉得很混乱,不知道是响石潭自己的概念不清还是咋回事。体质辨识有什么实际意义?体质辨识和中医的辨证论治有何关系?而且实际工作中的九种体质往往不能全部覆盖,甚至多数人是错杂一起,甚或互相矛盾的结果。体质辨识结果能反映出什么问题?一个人在进行体质辨识量表的填写,今天感冒,明天感冒好了,两天填的量表可能相差很大。如何衡量?是否每个体质都需要进行中医的干预?是不是平和质的人就没得问题?等等等,似乎越思考越搅在一起,混乱。看到一则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主任中医师王强的文章,挺有启发,附于下,共思考。

近年被广为传播的“中国人的九种体质分类”说(以下简称“九种说”)及“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自测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存在方法学上的诸多错误,必须予以重新审视。

“九种说”本质上是把较为常见的但又不是用同一层次的辨证方法辨识的七种“证候”(阳虚、阴虚、气虚、痰湿、湿热、气郁、血瘀)改称并列为“完全不同”的七个“体质”,又把西医说的“过敏体质”称为“特禀体质”,最后把“平人”称“平和体质”。我们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证候”与“体质”是否可以通约。

一般认为,“体质”应有其内在性、相对稳定性、形态结构性,侧重于机体正气的水平;多数人是正常体质,不像“九种说”认为的那样“多数人体质跑偏”。“证候”是中医对各种症状、体征信息的病理概括。故证候具有天人相应性、功能态势性,主要取决于邪正水平的对比;一人可有多个兼证。证候的判定还可因中医的理法而异,其形而上性、虚拟性都是难免的。体质是出现证侯信息的部分载体,但是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同,有其不可通约性,简单化地给“证候”穿上一件件“体质”的“马甲”,其结果会造成学术上的许多混乱。

既然是分类,就必须遵从分类学的原则。首先,在一次分类中只能按一种标准分类,否则就等于没了标准。中医认为,阴、阳、气、血属人体正气;痰、湿、郁、瘀、寒、热皆属邪气。正气有正气性质、水平的分类方法,邪气有邪气性质、内外和强弱的分类标准,“九种说”有三种是按正气虚分类(又包括“阴阳”和“气血”两个不同层次),另四种则按邪气性质分类,还有一种又按西医的病症(过敏)确定,所以其标准首先就是很混乱的。另外,分类与辨证不一样,中医辨证重在辨识而不是分类。正如我们可以辨识人的男女、好坏、高矮、胖瘦,但不能说中国人可分类为男、女、好、坏、高、矮、胖、瘦“八种”。把中医最常用的八纲辨证通约为国人的体质分类八种,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九种说”的分类无法穷尽常见的许多体质(如疤痕体质),另一方面,这“九种体质”的外延又互相交叉(如湿疹属“过敏派”又可属“湿热派”)。这种分类违犯了分类学上的穷尽性原则和分类各项的互不交叉性原则,所以是行不通的。

中医辨证,有时“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有时又必须四诊合参,以别先后、真假。而中医辨证博大精深的内容在“分类表”里变成了简单化数字游戏。“分类表”中每一“体质”问诊的七、八个“条目”的分值都是最少1分至多5分,很不合实际。因为对各种症象,中医历来有主次之分,或说是“权重”不同。 如果让患者按“九种说”去“自测”,则有可能把“已病”甚至“重病”当成了“未病”问题。例如“分类表”中判定“血瘀质”的第一条“皮下出血”与第五条“黑眼圈”、第六条“健忘”等如果皆为“总是”,都是5分时,你是否会同等对待?总是皮下出血者如果真是得了血小板减少症、再障,甚或是白血病,医生还在嘱你按“体质可调论”去调理“体质”,也许会贻误了病情

中医因辨证方法不同采用了不同层次的概念符号。如阴阳、气血、痰湿就分别为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因此可能互相重叠,不是非此即彼关系。例如“九种说”者认为“气虚体质和阳虚体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体质”,其实两者并无严格分界。“九种说”论者把一位饮冷啤酒后心梗的壮年男子的死因,归为“阳虚体质”不堪重任,却不向另一层次的“血瘀”瘀阻血络找原因。其实是将阳虚与血瘀误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体质”并列关系,结果就造成误导:数种选一,非此即彼。设想一下,若该男子“未病”之时,既考虑高层次的阴阳失调问题,又考虑较低层次的气血失畅问题按“血瘀”去调理,很可能就不会有此悲剧发生。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治未病”,或者说发扬中医优势来对“亚健康”状态人群各种病理倾向有更好的了解和防范,完全不必简单化地将证候与体质摞在一起搞“穿马甲”式的结合。我们可以探求“亚健康”状态出现的各种“证候”有哪些可能与体质有关,又有哪些不能归结为体质问题。例如精神障碍引起的怕冷就不属于阳虚;心理与体质的关系也不是一个“气郁”就可以说得清的。这就要首先跳出证候与体质通约的怪圈。